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会业务 > 宣传文体
2013 07/30

来源

呼市总工会

浏览次数 54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出台工会干部职业道德准则

近日,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工会干部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道德规范》),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创新型、维权型、复合型、廉洁型的“五型”工会干部队伍,为有效履行工会职能、确保工会工作全面提升提供制度化保障。

新出台的《道德规范》包括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创新进取、高效勤勉,依法履职、团结友爱,敬业爱会、节俭持会等4个方面,体现了工会干部要忠诚党的工运事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尽职尽责,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大兴创先争优之风,当创新发展先锋,做和谐建设表率。

《道德规范》对工会干部政治纪律作了严格规定,如“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弘扬浩然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严于律己,清正廉洁,遵守纪律,不徇私情。谦虚谨慎,言行一致,诚实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道德规范》还对工会干部的日常行为做出了规范,如:要“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职工群众学习,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学习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对待工作要充满激情,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雷厉风行,注重效率,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诚倾听职工呼声,真实反映职工愿望,真情关心职工疾苦”。

《道德规范》明确了工会干部的工作纪律,如“工会干部要面向基层,服务职工,改进工作作风,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做职工之友,让职工满意。坚持以职工为本,依靠职工开展工会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要崇尚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惜工会财物,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市总工会要求工会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制度规范;工会干部执行制度规范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测评、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机关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党组织或纪检组负责对制度规范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道德规范》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了有效的工会干部道德行为规范制度体系。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蒙ICP备19004934号   

蒙公网安备15010402000107号

邮编:010020   职工热线:12351

举报电话:0471-4606093   5981596

举报邮箱:hszghjgjw@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五塔寺东街迎春巷1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酷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