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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0/09

来源

呼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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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副主席张瑞新一行深入九个旗县区和金川、如意开发区进行调研

  

按照市总工作计划结合经费返还的目标考核内容, 822日至95日期间,由张瑞新副主席带队,对我市九旗县区工会及两个开发区工会的工会筹备金返还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小组认真听取了各单位返还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难点,我们在肯定经验和成绩的同时对难点问题一一进行了分析、解答,同时对各地区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未来三个月工作目标,理清今后的返还思路,为推动整体返还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此项工作推进比较顺利的土左旗总工会、和林县总工会等单位返还思路清晰,能勇于探索、尝试不同的工作方式、方法,与企业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调研过程中,张瑞新副主席与小组成员边了解情况,边总结经验,边梳理问题,同时讲解区总返还政策,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思路:

一是扩大宣传告知面。充分利用工商、税务、美卓等信息平台广泛发布告知信息,宣传经费返还政策、流程等,让企业及时与上级工会对接;二是消化一批系统内的僵尸企业。各地总工会通过与工商部门信息共享,对系统内事实不存在或已注销企业进行分析、备案,拿到佐证材料,将这部分企业经费直接转为收入;三是要采用抓大放小的工作思路。通过数据分析,九旗县区中很少比例的应返还户数经费已占到应返还额的一半左右,例如赛罕区总工会五千元以上的户数有425家,只占应返还户的5%,但资金额却已占到55%,根据这种情况我们提出抓大放小的思路,即抓大是各旗县区在认真分析缴费户应返还额度占比的基础上,确定一定额度作为大户、重点户后由旗县区总工会一级开展返还工作,对这些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其中对于建会已建户的进行直接返还,对于建户难度大的通过核算服务中心代管返还,对于既不建会又不建户的企业采取发公告限期办理,并按照《关于加强工会筹备金管理的通知》(内工办发[2012]43号)文件精神“对确因单位注销等无法返还和收缴期限超过两年的建会筹备金余额,可于每年决算时视同本级工会经费收入结转,不再上解”。放小是在应返尽返的工作基础上,采用将应返还额在确定额度以下的企业返还资金下放至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会联合会承接辖区企业经费的返还和使用,对于不符合成立工会条件的小微企业需组建联合工会,其资金一并纳入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管理和使用,旗县区工会经费核算服务中心要拓展职能,发挥对各类工会联合会专用账户的进行监管作用,确保工会资金使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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