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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9/20

来源

呼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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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总工会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总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方针和做出的决议,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监督、监察市总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自治区(省、部)、市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自治区、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市劳模表彰工作;负责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机关内设11个职能部(室)及5个驻会产业工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保障工作部、劳动保护部、财务部、女职工部、法律工作部、基层工作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以及三产服务业工会、建筑建材公路运输工会、机关文教卫生工会、乳品食品药品工会、能源化工机械制造工会。

2、直属事业单位5个:呼市总工会干部学校、呼市总工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呼市总工会职工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呼市工人文化宫、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2017年度预算单位1个:市总工会本级。

第二部分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收入总计4074.3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年初预算1201.41万元,增长239.13%, 2016年支出总计4070.4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01.41万元,增长238.81%。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已于年初在各单位部门预算中体现,按照相关文件,由财政统一代扣至我会,因而增大决算;二是自治区财政困难帮扶资金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年初编制预算无法预测。年末结转和结余3.88万元,是2016年12月追加的新近职工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初支付。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4,074.37万元,支出总计4,070.4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62.29万元,增长6.88%;支出增加258.40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财政统一划拨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增长。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收入合计4,07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4.37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支出合计4,07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2.99万元,占85.08%;项目支出607.50万元,占14.9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74.37万元,支出总计4,070.4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62.29万元,增长6.88%;支出增加258.40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财政统一划拨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增长。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7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2.99万元,占85.08%;项目支出607.50万元,占14.92%。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6.78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采暖补贴、去世人员抚恤金、遗属生活费、按规定由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新职工的购房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自治区财政困难帮扶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98.40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困难帮扶专项资金拨付金额减少;公用经费2,666.21万元,主要包括:财政统一划拨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372.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大,导致计提工会经费增长。

(七)关于2016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三公经费”为非财政拨款资金。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1万元,完成预算的78.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82万元,完成预算的7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2016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低于预算。

2、“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25.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2万元,占77.09%;公务接待费支出5.89万元,占22.9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82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均运维费1.98万元,较上年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比上年下降幅度较大。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5.8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5.89万元,接待21批次,共接待560人次。主要为外省市工会及上级工会系统来我单位观摩、考察、学习交流的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原因是:我单位无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减少25.36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度无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市财政帮扶、送温暖资金预算设置了绩效目标。一是产出指标,具体指标为符合帮扶救助条件的职工资金发放率,预算目标100%,实际完成100%;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具体指标为受帮扶救助人员满意度,预算目标85%,实际完成9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非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訾伟    联系电话:0471-5982209


附件:

    1、呼和浩特市总工会“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下载.xls

    2、呼和浩特市总工会2016年度财政决算表-下载.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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