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总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方针和做出的决议,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监督、监察市总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自治区(省、部)、市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自治区、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市劳模表彰工作;负责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单位构成
1.机关内设11个职能部(室)及5个驻会产业工会:办
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保障工作部、劳动保护部、财务部、女职工部、法律工作部、基层工作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以及三产服务业工会、建筑建材公路运输工会、机关文教卫生工会、乳品食品药品工会、能源化工机械制造工会。
2.直属事业单位5个:呼市总工会干部学校、呼市总工
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呼市总工会职工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呼市工人文化宫、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2018年度预算单位1个:市总工会本级。
二、2018年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57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50.64万
元,下降13.74%;2018年支出预算157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50.64万元,下降13.7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减少。
2018年支出预算157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51万元,占41.73%,项目支出916.65万元,占58.2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13.62万元,为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遗属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
出(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916.65万元,用于全市困难职工的帮扶及送温暖经费500.00万元,社保开支和市总工会开支的买断、失业、内退、下岗各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91.75万元,政府采购324.9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43.08万元,是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
(项)33.67万元,是本单位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41万元,是财政部门集中为本单位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54.67万元,是按照规定标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项)4.06万
元,是本单位新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出。
三、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三公”经费为非财政拨付资金,预决算由内蒙古总工会审批。
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待自治区总工会批复后公开。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非财政拨付资金,预决算由内蒙古总工会审批,公开范围将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进行公开。
五、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24.9万元,为非财政拨付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服务及办公设备购置。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工会活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我单位“三公经费”是非财政拨付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我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訾伟 联系电话:0471-5982209
邮编:010020 职工热线:12351
业务咨询:0471-5979451
举报电话:0471-5981596 4600893
举报邮箱:hszghjgjw@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五塔寺东街迎春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