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自治区政府布小林主席关于锡盟“2.23”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3月7日,赛罕区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区安全生产第8检查督导组组长黄淑琴同志带队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围绕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四个方面展开。
督查小组赴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国泰小区、维多利摩尔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黄淑琴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切实将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企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切实保障员工及顾客安全;三是要充分发挥检查员在日常隐患排查、安全班组建设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带动职工从身边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章作业,排除事故隐患,切实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夯实劳动保护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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