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我市机构改革工作有关精神,实现机构改革单位工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近期,市总工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关于推进市直机关单位依法规范建立工会组织的通知》(呼工办发〔2019〕66号)。
《通知》针对新组建、改制和重组的机关单位提出了依法建会、按时换届及民主选举等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的要求,同时要求各改制机关单位及时更新工会组织印章、工会牌匾,及时建立健全工会工作制度。
《通知》的出台可以更好地规范机关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工会组织在围绕机关中心工作,提高机关职工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水平,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和谐机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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