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总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方针和做出的决议,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监督、监察市总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自治区(省、部)、市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自治区、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市劳模表彰工作;负责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机关内设11个职能部(室)及5个驻会产业工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保障工作部、劳动保护部、财务部、女职工部、法律工作部、基层工作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以及三产服务业工会、建筑建材公路运输工会、机关文教卫生工会、乳品食品药品工会、能源化工机械制造工会。
2、直属事业单位5个:呼市总工会干部学校、呼市总工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呼市总工会职工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呼市工人文化宫、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收入总计4717.5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248.26万元,增加277.93%,2018年支出总计4717.5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48.26万元,增长277.93%。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代扣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未列入我会预算,但年终决算有体现;二是自治区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4,717.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703.0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58万元;支出总计4,717.5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01.54万元,增长6.83%;支出总计增加384.48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划拨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增长。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4,70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3.01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4,71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46万元,占18.79%;项目支出3,831.13万元,占81.21%。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17.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58万元;支出总计4,717.5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01.54万元,增长6.83%;支出增加384.48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划拨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增长。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1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46万元,占18.79%;项目支出3,831.13万元,占81.21%。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6.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4.00万元,主要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本级发放的自治区财政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58.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退休人员项目内工资转为社保发放,财政不再向我会拨付该项资金。公用经费2.46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特需费和活动费,较上年增加2.46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从“人员经费”调整到“公用经费”,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三公”经费为非财政拨款资金,为我单位工会经费。
我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8.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完成预算的6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6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0万元,完成预算的7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42.7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低于预算。
2、“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1.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66万元,占31.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万元,占50.35%;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占17.8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66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0万元,车均运维费2.90万元,较上年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06万元,接待12批次,共接待197人次。主要用于外省市工会及上级工会系统来我单位观摩、考察、学习交流的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原因是: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非财政拨款资金,预决算由内蒙古总工会审批,公开范围将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进行公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8万元,比2017年增加14.5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劳模体检工作两年开展一次,2017年无该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市财政送温暖资金、劳模津贴预算设置了绩效目标。两个项目的产出指标中项目完成数量指标、项目完成质量指标以及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非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我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訾伟 联系电话:0471-5981561
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总工会“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xls
邮编:010020 职工热线:12351
业务咨询:0471-5979451
举报电话:0471-5981596 4600893
举报邮箱:hszghjg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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