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10月29日下午,呼和浩特市总工会第一党支部在党建活动室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集体学习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由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修订后的问责条例从13条增加到27条,进一步规范完善了问责工作的原则、程序、方式以及问责申诉等,切实提升了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问责原则增加“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集体决定、分清责任”等内容,并进一步确立了终身问责,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理念。另外还将原来的6大类问责情形,进一步细化丰富为11大类,提出了更高更严的标准和要求。修订后的问责条例着眼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加问责程序,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切实做到了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会议最后大家一致表明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修订后的问责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始终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通以该条例规范言行举止,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引导党员守住纪律底线,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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