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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21

来源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法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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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总工会制定出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对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促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出台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对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对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试点旗县区工会,一次性各给予20万元的启动资金,分别用于工作室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调解员工作补助等方面。要求旗县区工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执行全总关于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规定,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补助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用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办法》还规定,今后要根据各试点旗县区调解数量和质量继续加大投入。该《办法》的出台,极大推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从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了保障。

     各试点法院、总工会纷纷表示一定不辜负市总的期望,一定把这项造福职工、维护稳定的工作做实做牢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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