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工会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林少春及市委书记王莉霞对工会经费财政划拨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了解各旗县区工会经费的划拨、管理、使用情况,近日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市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督查组,深入旗县区对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通过督查调研获悉,各旗县区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非常重视,严格按照《工会法》和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将应划拨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目前已经有托县、和林县、新城区、赛罕区4个旗县区实现财政划拨工会经费足额到位,其余5个旗县区实现部分划拨。工会经费的足额划拨为各地区工会开展活动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障。在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上,各旗县区总工会紧紧围绕各地区党政中心工作,坚持以“职工为本,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按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众。
调研组要求各旗县区总工会继续加大对《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充分发挥好工会组织和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和主力军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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