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总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方针和做出的决议,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监督、监察市总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自治区(省、部)、市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自治区、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市劳模表彰工作;负责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11个职能部(室)及5个驻会产业工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保障工作部、劳动保护部、财务部、女职工部、法律工作部、基层工作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以及三产服务业工会、建筑建材公路运输工会、机关文教卫生工会、乳品食品药品工会、能源化工机械制造工会。
2、直属事业单位5个:呼市总工会干部学校、呼市总工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呼市总工会职工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呼市工人文化宫、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综合收入总计3576.1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综合收入预算990.45万元,增长261.06%;2019年综合支出总计3546.11,年初综合支出预算990.45万元,增长258.03%。年初综合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代扣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预算在各部门预算体现,未列入我会预算,但年终决算有体现;二是自治区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未列入年初预算。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76.1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62.84万元,增长314.46%;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46.11万元,年初综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62.84万元,增长310.98%。财政拨款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代扣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预算在各部门预算体现,未列入我会预算,但年终决算有体现;二是自治区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576.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576.1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3,576.1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41.48万元,下降24.20%;支出总计减少1,141.48万元,下降24.2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统一划拨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计算基数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减少;二是在档困难职工数下降,全市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减少;三是离退休人员变动,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57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6.11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54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03万元,占12.00%;项目支出3,120.08万元,占88.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76.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3,576.1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141.48万元,下降24.20%;支出减少1,141.48万元,下降24.2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统一划拨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计算基数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减少;二是在档困难职工数下降,全市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减少;三是离退休人员变动,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4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03万元,占12.00%;项目支出3,120.08万元,占88.0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4.56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较上年减少459.45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自治区财政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减少;公用经费1.47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较上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变动。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三公”经费为非财政拨付资金,决算由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审批。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7.33万元,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预算的4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的56.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16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的38.97%;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30.17%。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4万元,占32.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万元,占45.56%;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占22.3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4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本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1人。较上年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发生因公出国(境)1次,2018年度发生2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8万元,用于我单位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1.59万元,较上年减少1.31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56万元,接待8批次,共接待121人次。主要用于外省市工会及上级工会系统来我单位观摩、考察、学习交流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以通过对预算资金进行考核评价,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为目标。2019年,根据设立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19年度市财政送温暖资金、劳模津贴预算设置了绩效目标。两个项目的产出指标中项目完成数量指标、项目完成质量指标以及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
我单位2019年度财政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1.47万元,为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去世,导致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减少。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非财政拨款资金,决算由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审批,公开范围将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进行公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8万元,比2018年增加19.66万元,增长55.5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更新;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99万元,比2018年增加248.45万元,增长628.40%,主要原因是:工会业务活动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非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希吉尔 联系电话:0471-5982209
邮编:010020 职工热线:12351
业务咨询:0471-5979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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