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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25

来源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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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呼和浩特市这6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昨日上午,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诚挚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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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强调,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始终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勤于创造、勇于奋斗,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创造新的时代辉煌、铸就新的历史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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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内蒙古共有61人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其中,呼和浩特市4名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名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全国劳动模范

李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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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1993年参加社区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街街道三顺店社区党支部书记。她坚持以“凝聚人心、共建和谐”为目标,以党的建设引领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全力打造了党员顺风、社区顺畅、居民顺心的和谐“三顺店”社区环境。27年的坚守和跑街道经历让李一芝对基层工作有了无法割舍的情节,她将全部的精力奉献给了社区,始终能够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她甘于奉献、爱岗敬业,用自己的大爱之心让困难群众感受党的温暖,用真情赢得了辖区居民的爱戴,用自身的言行感召周围的同志, 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描绘自己无愧的人生。

孟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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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根花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1998年入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奶粉事业部,多年来一直在生产一线从事质量检验与食品安全法规研究,同时负责伊利集团奶粉事业部质量体系认证的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建立和推广HACCP体系,在她多年的努力与钻研下,在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为坚守伊利品质做出贡献。孟根花20多年来始终保持精益求精的创新精神,不断钻研,探索并搭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持续不断研究乳制品检验方法、引入先进检验设备提升效率,多方位培养技术人才,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和技术创新上的多项举措,不仅在业务上取得重大突破,也做到了行业领先。她始终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坚守“伊利即品质”的信条,聚焦“全球最优品质”,为伊利奶粉的质量保驾护航。

2014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荣誉。

韩佳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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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佳彤,男,蒙古族,党的十九大代表,以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身份被呼和浩特市政府引进为高层次人才,呼和浩特市同心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呼市快速路智能交通与监控系统总设计师。他为呼和浩特城市建设、快速路、地铁建设等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首府城市建设的“领头雁”,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青城鲁班”。

近五年来,他先后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内蒙古突出贡献专家”“全国住建系统先进工作者”“内蒙古杰出人才奖”“北疆工匠”“最美科技工作者”等称号。2017年他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2019年获“第七届感动内蒙古人物”“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带领的“韩佳彤劳模创新工作室”先后被授予内蒙古“草原英才”团队和“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荣誉称号。

张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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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刚,现任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电工组组长,20年如一日,凭着对建筑事业的热爱,将自己的青春热情与智慧全部倾注于建筑工作中,在平凡的电工工作岗位上,展示了一位新时代优秀农民工的风采。他每天早出晚归,常年扎根于施工一线。在工作中,经过不辞辛劳的努力,为企业和项目部争得了荣誉,所参与的项目工程先后荣获了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多种奖项,也获得了社会的赞誉和领导的多次好评。自1998年参加工作从事电工工作以来,先后参与了20个以上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电工,加强了电工班组队伍的成长建设,传递了正能量。

2015年被评为呼和浩特市“金牌工人”,2016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被评为全国建筑行业“大国工匠"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为地区和企业争得了荣誉。


全国先进工作者


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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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静研究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基层检察工作,她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政治坚定,坚守法治信仰,业务精良,在公正司法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她多次承办群体性申诉监督案件,善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隐患;承担公益诉讼试点任务,勇于探索创新,敢啃硬骨头,探索符合边疆生态特点的公益司法保护模式,并在全区推广。作为自治区检察院确定的专家组成员和核心业务骨干,承担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培训巡讲全覆盖任务,指导基层公益诉讼办案。率先在全区组建上下两级一体化办案团队,率先实现跨区域案件异地管辖,率先探索以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方式增进共识解决市域污染问题,主办的两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写入最高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项工作报告,三件案件入选全区十大公益诉讼案例;因业绩突出,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先后获“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尽责圆梦践行者·北疆最美女性”、全区“十佳法治人物”荣誉称号,2018年11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李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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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莉,女,1968年出生,1984年参加工作,民盟成员,现任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文教卫体科科长,主要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审批服务工作。十年来,她一直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爱岗敬业、热情服务、甘于奉献,谱写了一曲人民公仆的奉献之歌。

李少莉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切实做到了扎根窗口一线、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她个人在2011年,荣获呼市妇女联合会“巾帼建国”标兵奖;2014年,荣获第三届“最美青城人”暨2013年度呼和浩特市道德模范;2014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15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016年,荣获“呼和浩特第一届文明家庭”,同年荣获“内蒙古好人榜”;2017年,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并当选市人大代表;2019年,荣获“自治区第六届全区道德模范(敬业奉献类)”殊荣,同年5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评为自治区“最美家庭”称号;2019年6月,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殊荣;2019年11月被评为“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家庭”荣誉称号。此外,她还连续9年荣获“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连续13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记个人三等功3次。

致敬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致敬每一位新时代的奋斗者。希望全市广大职工立足本职、扎实工作,能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做先进,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为推动创新首府、生态首府、品质首府、幸福首府、文化首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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