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3月1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总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方针和做出的决议,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监督、检查市总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自治区(省、部)、市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自治区、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市劳模表彰工作;负责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呼和浩特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包括:呼市总工会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呼市工人文化宫预算。
(一)呼和浩特市总工会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党总支、基层工作部、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劳动保护部、经济技术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审办12 个部室,乳品食品药品工会、能源化工机械制造工会、三产服务业工会、机关文教卫生工会、建筑建材公路运输工会5 个驻会产业工会,下设市工会干部学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工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市工人文化宫、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5 个事业单位。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总编制数72人,实有人数68人,离退休113人。其中: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本级编制数30人,实有人数29人,离退休59人;呼和浩特市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7人,离退休0人;市工会干部学校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离退休1人;市总工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数1人,实有人数1人,离退休1人;市职工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3人,离退休0人;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离退休4人;市工人文化宫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12人,离退休48人。
(二)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本级 |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团组织 |
2 | 呼和浩特市工人文化宫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064.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48.94万元,上升234.74%,增加主要是建设新时代楼宇工会联合会阵地等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支出预算3064.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48.94万元,上升234.74%,增加主要是建设新时代楼宇工会联合会阵地等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06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95万元,占比24.4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212.46万元,占比72.20%;上年结转101.98万元,占比3.33%;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06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99万元,占比9.95%;项目支出2759.40万元,占比90.0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51.9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9.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01.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465.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4.5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困难职工帮扶、离退休人员体检费及买断、内退、下岗、失业劳动模范体检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1.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35.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57.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2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5、其他支出类101.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1.98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三公”经费为非财政拨款资金,预决算由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备案。
2021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待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备案后公开。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财政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021年,我单位财政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预算2.77万元,为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28万元,主要是呼和浩特市工人文化宫的非财政拨款公用经费。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非财政拨款资金,预决算由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审批,公开范围将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进行公开。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3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49.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万元,上述两项资金为非财政拨款的其他资金;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该资金为财政拨款的预算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财政拨款购买车辆0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48.37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的81.47%。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工资性支出3.13万元为其他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13万元,为呼和浩特市工人文化宫的非财政拨款的人员工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非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非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我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希吉尔 联系电话:0471-598220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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