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新时代的劳模也被赋予全新的引导作用。由劳模、高技能人才牵头成立的创新工作室就是充分发挥劳模和高技能人才模头雁作用,“传、帮、带”培养后起之秀,加快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使创新工作室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中发挥积极作用。近期,呼和浩特市2021年“职工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成果”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快来申报吧来,让我带您看看详情!
一、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职工创新工作室所属单位在呼和浩特市注册、纳税,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参评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1、有劳模(高技能人才)领衔。职工创新工作室必须有1名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有专业技术特长、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本专业(工种)、本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得到业内认可的技术能手、金牌工人等高技能人才领衔。能够围绕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等活动。
2、有创新团队。有一支3人以上的职工技术创新团队,且必须包含一线职工。团队职责明确、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协作氛围浓厚。
3、有活动场地。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便于职工开展创新活动的固定场所(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有职工创新工作室牌匾等规范性标志。
4、有设备设施。有专业技术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开展创新活动的必要设备设施。
5、有创新目标。有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创新目标、年度工作方案(或计划)、过程管理痕迹佐证。
6、有工作制度。建立团队学习、活动开展、创新计划、成果发布、奖励激励和内部管理等制度,台帐详实,档案资料完整。
7、有经费保证。所在单位为职工创新工作室提供必要经费,确保创新活动顺利开展。
8、有创新成果。每年至少有一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2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获得盟市、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系统)或自治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并取得一定成效。窗口服务型和技能传授型职工创新工作室每3年产生至少1项创新成果并应用于本单位工作实际。
9、有人才培养机制。职工创新工作室要定期开展对内及对外的培训交流活动,培训要有方案、通知及培训活动照片等;要对培训人员开展技能提升、职称晋升等工作,相关工作内容佐证材料。
二、职工创新成果申报条件
各单位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中取得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且完成技术成果整体应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
4、为促进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
6、国外先进技术国产化的研发;
7、在高技能人才建设、技能培训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
8、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政府投资或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攻关取得的成果,不在推荐评选之列;已获国家、省(自治区)部级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不参加评选。
三、申报程序
职工创新工作室
职工创新成果
四、政策福利
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由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授牌。择优评出的以领军人姓名命名的市级创新工作室根据评审组打分可获得创新项目助推经费。
职工优秀自主创新成果优先提供自治区创新成果展展位, 并选送全区优秀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梅晨光
电话:13847103100
邮箱:28466990@qq.com
附件文件获取方式 :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邮编:010020 职工热线:12351
业务咨询:0471-5979451
举报电话:0471-5981596 4600893
举报邮箱:hszghjg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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