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呼和浩特市市委、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要求,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呼和浩特市总工会下拨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如何规范管理使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小编将带您了解。
问题1:专项资金具体使用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内工通字〔2020〕4号)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专项资金哪里来?
答;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工会经费累计结余情况和年度工会经费收入情况,安排一定规模的防控专项资金,纳入2021年度收支预算管理。
问题3:县级以上总工会怎样使用专项资金?
答:用于下级工会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其封闭工作和防疫期间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对参与疫情防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的慰问,用于购买物品物资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问题4:基层工会专项资金花在何处?
用于本单位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其不能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
问题5:发放慰问金及慰问物品需要实名吗?
答:需要实行实名制发放。
问题6:专项防控资金如何购买保障防控物资、物品和服务?
防控专项资金用于保障物资、保障工程和服务的,按照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要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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