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示公告
2021 11/09

来源

呼市总工会基层部

浏览次数 360

关于拟推荐申报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关于推荐申报内蒙古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 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内工办发〔2021〕38号)规定根据推荐评选相关条件,经各级基层工会民主推荐、公示、逐级审核,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拟推荐15基层单位和7名个人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119日至1115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方式向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基层部反映情况。

受理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0471-5981606  0471-5981605

电子邮箱:hszghjcb@sina.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迎春巷1号

附件: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拟推荐公示名单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2021119


附件.docx

蒙ICP备19004934号   

蒙公网安备15010402000107号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技术支持:内蒙古酷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010020   职工热线:12351

业务咨询:0471-5979451

举报电话:0471-5981596   4600893

举报邮箱:hszghjgjw@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五塔寺东街迎春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