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工作计划安排,公开比选全市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报名参加,现将项目公开比选情况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全境
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后付清,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安排
采购需求:
1. 完成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总工会针对全市各行各业职工(包括女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总计 120场,每场3课时(每课时大于等于30钟)。
2. 适当提供5-10次团体心理健康教育、沙龙或者沙盘活动等其他心理健康服务。
3. 授课教师要求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职业资格。
4. 对开展的讲座课程活动等,形成完整档案资料。
5. 如遇疫情,可开展线上授课。同时,团体课程可适当调整为“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
6.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报名条件及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等进行采购。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或社会组织承接的服务。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开展过相关项目或者服务的业绩(开展时间超过2年)
三、 报名程序及文件提交
1. 凡是符合比选报名条件的企业机构,需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登录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hhhtszgh.gov.cn/下载。
2. 凡是符合比选报名条件的企业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格条件的文件;
3. 近三年相关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一份;
4. 企业机构简介一份、法人身份证明1份;
5.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将召开内部采购领导评审会议,并邀请各报名企业机构参加,对企业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3家提供服务的企业机构;
6. 对评审确定的企业机构在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hhhtszgh.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合同或协议书。
四、 比选要求
1. 本次比选报名工作坚持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和简便高效相结合,严格按照比选条件和要求进行比选。
2. 各企业机构应自行将比选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近3年相关工作业绩明细及佐证资料、企业简介、法人身份证明、报名申请表)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袋面注明单位名称和日期,一式八份。密封口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比选报名资料,将予以拒收。参选企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比选报名资料送至报名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经比选,无论比选机构是否中选,其比选资料不予退还(留存作为比选依据)。
五、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②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③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文件依据: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 报名时间与地点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报名方式:通过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和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参与。
3. 联系人:王煜舒 0471-5981563
4. 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迎春巷1号201(宣教部)
特此公告。
注:附件申请表请到“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hhhtszgh.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邮编:010020 职工热线:12351
业务咨询:0471-5979451
举报电话:0471-5981596 4600893
举报邮箱:hszghjgjw@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五塔寺东街迎春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