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5日讯 (记者 李晗)6月2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6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副主任段志强、艾丽华、李秉荣,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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