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总工会机关党委批准,5月9日下午,中共呼和浩特市总工会第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组宣委员选举工作。同时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开展了集体学习。
会议由支部书记孟庆燕主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选举程序要求,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及组宣委员候选人名单,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第二党支部组宣委员。
随后,在集体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等内容,又着重学习了王东明同志在2024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最后,会议原原本本、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内容。会议要求,一要把握学习意义,支部党员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二要注重学习方式,支部党员要紧密联系实际学,自觉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及时发现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整改措施。三要突出学习成效,通过原汁原味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明确言行的衡量标尺印刻于心,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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