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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22

来源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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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函两书”撑起职工权益保护伞!

近日,玉泉区总工会运用“一函两书”制度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8名职工讨薪4.8万元。

玉泉区某幼儿园职工李某等8名教师,到玉泉区劳动监督委员会反映其所在幼儿园因股东变更未发放变更前工资及加班费共计四万多元,请求帮助解决。接到情况反映后,玉泉区总工会迅速指派劳动法律监督人员到现场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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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人员首先查阅并复印了企业职工花名册、职工考勤记录和工资单,并找到所有被拖欠工资的职工进行谈话,并如实记录形成笔录,确认李某等8人是该幼儿园的职工,其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监督人员立刻联系该幼儿园负责人薛某,经询问,薛某对职工反映问题和监督人员收集的证据予以认可。但是强调造成这次拖欠工资的原因是上一任幼儿园经营者未向教师支付工资,并承诺与上任经营者沟通协商向教师发放工资。监督人员将情况如实向区总工会进行报告,同时给企业负责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拖欠工资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尽快支付到位。区总工会根据监督调查情况和监督人员的建议,当即向该企业发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要求企业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教师们足额支付工资。提示函发出后区总工会多次督促幼儿园抓紧落实协商工资支付方案,同时向职工说明幼儿园情况,引导教师理性耐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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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提示函发出的第四天,该幼儿园筹措资金一次性发放了拖欠8名教师的工资和加班费共计48816元。

“一函两书”制度作为一种源头治理、预防在前的劳动法律监督措施,是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形式,将劳动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通过工会积极介入,及时提醒、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以起到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的作用。今后,玉泉区总工会将加强与人社局等单位的合作,整合资源,结合劳动争议调解、舆情监测联动处置等机制,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前端、化解于未然,推动构建分类施策的工会法律监督体系,从源头上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为基层工会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专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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