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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13

来源

土左旗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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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巧铺和谐路 隔空“话解”矛盾结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被告王某聘请原告曹某等三人参与内蒙古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某住宅小区的装修项目,具体从事瓦工工作。同年4月22日,雇佣关系终止后,被告王某尚欠原告曹某瓦工费用共计人民币42,000元未结清。经原告曹某等人多次催讨,被告王某出具欠条一份,确认上述欠款事实。此后,被告王某向原告支付了人民币10,000元,但剩余款项人民币32,000元一直未支付。原告曹某在多次追讨无果后,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曹某等人主张,被告王某除应支付剩余瓦工费用人民币32,000元外,还应支付原告因追讨此债务而产生的误工费人民币10,000元,总计人民币42,000元。2024年7月17日,法院正式将此案件委派至“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过程

2024年10月23日土左旗“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进行线上调解,调解员通过线上平台邀请双方当事人连线,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强调了诚信和法律的重要性,指出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纠纷。原告曹某等人详细说明了其在追讨欠款过程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压力,而被告王某则表达了其支付困难的实际情况。调解员在充分了解双方立场后,提出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分期付款方案,平衡双方利益,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同意了调解员提出的方案。

调解结果

经调解,被告王某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积极履行义务,自愿支付瓦工工资人民币32000元,并承诺将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清偿。原告曹某等三人展现出良好的公民素养与全局观念,主动放弃其他相关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充分彰显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签署了书面和解协议,并由法院依法确认其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本案例彰显“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线上调解模式可行性与实效性。该模式借助线上平台,为争议双方开辟高效经济渠道,利用网络视频会议,无需面对面接触即可沟通协商,有效节约时间和成本,降低司法资源占用,便利偏远地区职工,加速纠纷解决。通过调解,双方解决问题,增进理解尊重,为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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