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城区诉前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涉新就业形态劳动报酬争议性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赵某于2023年入职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于入职当时签订劳动合同,近期,该企业以赵某不服从企业内部管理为由,向赵某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赵某多次就赔偿事宜与企业协商无果后,准备去相关部门反映。朋友告诉他可以去工会反映试一试,让工会帮忙和企业沟通一下。2024年11月初,赵某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总工会打通了热线电话,区总工会法工部负责人接到赵某反映的纠纷情况,经过详细耐心地了解与沟通,将该案件指派至新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院裁调工作室先行调解。
【案例评析】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地发展,“互联网+”催生了许多新兴产业,网络数据平台管理是迅速发展的行业之一。某科技公司合同制工作人员赵某,在收到公司口头通知因本人不服从公司管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后,果断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新城区总工会详细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企业进行核实,通过“一函两书”的形式,将提示、建议和意见书送达到企业,让企业内部进行自查自纠。“仲裁+工会”劳动争议调裁工作室接案后,宣讲法律,引导双方达成共识。赵某十日内就拿到了7000元的补偿金,向工作人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典型意义】
近年来,新就业形态用工成为常态,出现了大量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业态就业人员,极具灵活性的平台共享经济的兴起对传统劳动关系认定理论带来挑战,新业态就业人员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与此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出现不少新问题、新情况。劳动关系认定难、事实确定难、调查取证难,导致劳动者维权“多跑路”,法律政策不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衔接不紧密,不同部门认定标准不统一等,导致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等。从实践中找办法,从痛点中找思路,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优化职业发展环境,不仅必要而且迫切。“仲裁+工会”诉前调解工作室构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模式切中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的痛点、难点,回应了社会各界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呼声,解决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难、事实确定难、调查取证难,减少了劳动者维权“多跑路”,拖延时间长等问题,也是诉前调解室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举措。同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构建了“快速路”,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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