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工劳监函字〔2024〕14号
玉泉区各用人单位:
随着年终岁尾的到来,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变得异常繁忙。在此期间,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出现,加之秋冬季节的交替,风干物燥,昼夜温差增大,入冬后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频发,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带来了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得安全生产形势变得尤为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近期工作事项提示如下:
一、务必把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其视为各单位发展的基石,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鉴于四季度是生产经营的冲刺阶段,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单位必须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切实加强四季度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无虞。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控制的安全生产格局。同时,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四、认真做好四季度员工个人防护工作,确保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单位要本着对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强使用指导和监督,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切实发挥防护作用。
五、积极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消除事故苗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六、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不断完善劳动保护制度,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要积极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职工关心的劳动保护问题,促进各单位的和谐稳定发展。
请各单位严格遵循上述要求,扎实做好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让我们携手共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各基层组织安全检查的10项内容
玉泉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各基层组织安全检查的10项内容
1.查组织机构;企业是否设有书面形式的安全领导机构。
2.查制度;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3.查记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记录。
4.查安全生产培训;是否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落实。
5.查持证上岗。特殊岗位 (电工、起重机操作工、爆破工、焊工、高处作业者、压力容器操作工、制冷工、煤矿工人、潜水员、放射性工作人员等十个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查劳保用品;劳保用品是否足额发放,产品质量是
否合格。
7.查设施;安全生产设施是否符合国标,是否达标可
靠。
8.查安全标识;确保是否设有“小心防火”、“小心碰头”等警示标志。
9.生产环境;生产环境是否有毒有害,是否达标。
10.查救援预案;是否有各级部门的联系电话,救援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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