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上午,市总工会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理论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的回信》,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普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重点学习讨论。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将立足本职,积极履职尽责,做遵法守法的模范。
学习会上还对《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的回信》进行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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