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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总工会关于对收缴期限超过三年(含)拟覆盖使用的企业工会经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呼市总工会财务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市总工会拟对收缴期限超过三年(含)不能返还的工会经费覆盖使用,现予以公示

如公示名单中的企业已具备工会经费单独返还条件,请速与市总工会联系返还。公示期结束后,市总工会将未能返还的建会筹备金结转到市总工会经费工作户,按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联系电话:0471-5981561  0471-5981589

公示时间:2020年1230—20211月30

地址:呼和浩特市总工会(玉泉区五塔寺东街迎春巷1号)

附件: 2014-2016年剩余未结转单位名单.xls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2020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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