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内工办发〔2018〕70号)文件相关要求,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拟对市总本级收缴期限超过三年(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以上,目前不具备返还条件的企业建会筹备金进行结转,现将结转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30天。公示期内名单中企业如已具备工会经费返还条件,请及时与呼和浩特市总工会财务部联系返还。公示期结束后,未能返还的建会筹备金将结转至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本级工作户,按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 2024年7月30日
公示期间有疑问的企业,可联系我会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0471-5981561 0471-5981589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迎春巷1号
附件: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2024年7月1日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技术支持:内蒙古酷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