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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关于对部分不能返还企业建会筹备金拟结转覆盖使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呼和浩特市总工会财务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内工办发〔2018〕70号)文件相关要求,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拟对市总本级收缴期限超过三年(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以上,目前不具备返还条件的企业建会筹备金进行结转,现将结转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30天。公示期内名单中企业如已具备工会经费返还条件,请及时与呼和浩特市总工会财务部联系返还。公示期结束后,未能返还的建会筹备金将结转至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本级工作户,按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 2024年7月30日

公示期间有疑问的企业,可联系我会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0471-5981561  0471-5981589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迎春巷1号

附件: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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