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大厅 > 办事指南 > 基层工会组建指引
  •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会流程一、组建工会范围根据有关要求,全市基层工会新建、换届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规范进行。二、主要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二)《中国工会章程》(三)《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三、组建工会流程(一)成立筹备组。成立3-5人的建会筹备组。(二)提交建会申请。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成立工会的请示(参考文件样式1.1.1和1.2.1),提交筹备组名单, (三)上级工会审核材料。审核内容包括文书和证件是否齐全、文件内容是否规范、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等,待上级工会同意批复。(四)发展会员、建立健全工会小组、分会。【1.广泛宣传发动职工入会。2.建立健全工会小组或工会分会。】(五)凭上级工会批复文件到正规刻章地方刻制工会相应公章(不指定地方)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会员代表设置一、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25人以下,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也可设...
  • 基层工会建会流程图
  • 成立工会请示.rar工会选举.rar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蒙ICP备114005003号

业务咨询:0471-5979451

举报电话:0471-5981596   4600893

举报邮箱:hszghjgjw@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10402000107 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酷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